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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水北调办与河南省南水北调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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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双方交流与合作,促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配套工程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才交流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调水水质永续安全,8月22日上午,市南水北调办与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在2013年签订的合作协议基础上,按照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了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一、建立定期交流磋商制度

  双方建立定期的交流和领导互访磋商制度。交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配套工程建设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研究磋商协作的重大事宜。

  二、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信息交流与合作

  为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就供水水量问题,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

  三、开展水质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

  搭建两地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彼此借鉴在水源地和总干渠水质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水质保护、水质监测与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将先进的、切实可行的农村治污技术引进到水源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中推广;共同研究解决水源区水污染防治、干线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水质保护长效机制与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重大技术课题。

  四、加强配套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协作

  双方在配套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开展科技攻关,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共同开展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研究。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合作

  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关注南水北调、共建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双方在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互相取长补短,携手共同提高。

  六、推动对口协作深入开展

  双方积极参与京豫对口协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推动京豫对口协作工作规划的编制、落实规划内容和要求,力促规划早见成效。

  七、建立人才培训交流机制

  建立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水质保护等方面的人才定期培训、交流制度。双方根据需要选派中青年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对方挂职学习锻炼,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八、加强南水北调政策法规建设方面的研究与合作

  双方加强南水北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的研究与合作,使运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利用渠首渠尾遥相呼应的天然优势,在弘扬调水文化、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

  九、加强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和消落区土地利用方面的研究与合作

  为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双方在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和消落区土地利用方面加强合作,协助引进北京市有愿望、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或团体,种植绿色农产品,创出“南水北调”绿色品牌,开拓直销北京市场的绿色通道,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下一步,我办将根据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与河南省南水北调办的战略合作,推动协议有关内容尽早落地实施,确保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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