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有关省市组建南水北调工程办事机构意见的函》(国调办综函【2003】9号),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内设8个处以及工会和派驻纪检监察处。所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8家、差额拨款预算单位2家。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38人,实有37人;事业编制598人,实有448人;退休3人。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50342.462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506.076624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安排下年度预算83.902438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752.482950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50342.462012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教育支出3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9520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89108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49396.91799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038.576321万元,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42358.34167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维护费用、保障机构运转经费、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征地拆迁、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后续规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