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北京段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方案。
3.负责提出市南水北调工程有关投资调整建议;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及供水水价方案。
4.组织研究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布局优化、重大战略课题以及配套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前期工作。
5.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管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和专项设施迁建的组织、协调、监督及管理工作。
7.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供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协调解决相关水事纠纷;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市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度汛工作。
8.协助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来水水量调蓄、配置和利用;负责南水北调来水水质监测。
9.协助、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市南水北调来水水量调蓄、配置和利用。
10.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协调,参与指导、监督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内文物保护工作。
11.承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及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决算单位包括本级和下属10家事业单位,其中8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调调水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南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东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质监测中心;2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30548.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421.4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6.8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9263.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其他收入157.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66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7.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1%;项目支出1074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09%。
2015年结余分配4.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897.68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3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农林水支出115763.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8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38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65.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5.87万元,其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65.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5.87万元。主要原因:列支上年结转的南水北调工程宣传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5.6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59万元,增加2.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25.6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59万元,增加2.35%。主要原因: 2015年新增退休职工1名。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5.8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5.19万元,增加330.11%,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45.8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5.19万元,增加330.11%。主要原因:用于2015年度新增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15,763.7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6,312.62万元,增加134.10%,其中:
“林业”(款)2015年度决算240.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2.84万元,增加15.78%。主要原因:2015年平原造林养护支出包含继续使用上年结转的资金。
“南水北调”(款)2015年度决算115,522.8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6,279.78万元,增加134.60%。主要原因:追加安排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本金支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3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1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16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31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结余安排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规划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224.3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0.5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0.75万元减少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26.9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7万元减少0.02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瑞士德国进行水资源管理调度与综合利用业务技术交流;赴台湾进行水库、水利设施、水资源管理、城市节水有关技术交流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1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4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6.6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6.85万元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八项规定,压缩招待费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2015年度外单位、兄弟省市交流学习人员接待。公务接待34批次,公务接待60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6.9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 2015年无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6.9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6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8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69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6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1.9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6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5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4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1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763.5万元,其中:汽车28辆,840.76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